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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实行前清后领制度,定期到国税机关缴销已使用过的发票存根联;注销、变更税务登记、发票改版、换版、次版等原因而进行的普通发票缴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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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申请
: 纳税人领购使用的发票实行前清后领制度,办理 发票验旧、缴销时应提供以 下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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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使用的发票存根
发票领购簿
《发票缴销登记表》
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、证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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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受理审核
: 审核纳税人已使用的发票存根;审核《发票缴销登记表》;审查票面填 开是否规范;有无拆本使用发票;审查作废票各联次是否齐全;对违反 日常发票管理规定的,必须先处罚后核销,凭罚款凭证办理核销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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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:0553-5884320
办证地址:赭山西路7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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